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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年底,企业所得税应结算缴纳。虽然很多会计人员都知道结算支付的具体流程,但仍有很多小伙伴对企业申请结算支付员工福利费的范围模糊不清。让丁丁带大家去了解这方面。
结算支付时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未脱离企业的内部福利部门发生的设备、设施、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施设备的折旧和维护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劳务费用。
2.企业为员工的衣食住行支付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因公支付给外地员工的医疗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员工的医疗费用、员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员工休养费用、取暖、防暑降温补贴、员工食堂经费补贴、员工交通补贴等。
3.企业为救助困难职工而设立的职工困难补助和专项基金支出。
4.企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置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差旅费等。
5.退休人员总费用。
注意!下列范围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
1.退休工人的费用。
2.雇员的解雇补偿。
3.员工劳动保险费。
4.员工领取的补贴(病假、产假和探亲假期间)。
5.员工自付费用。
6.企业或出差员工的食品补贴。
7.企业每月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不计入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