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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超过规定时间的,除补缴税款外,还应当缴纳相应的滞纳金。那么如何计算滞纳金呢?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何计算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上述规定,税款滞纳金可按“滞纳金=应交增值税*滞纳天数*万分之五”计算。比如增值税5万元,逾期12天,滞纳金5万× 12× 0.05% = 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恢复期限可延长至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欠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骗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税款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滞纳金属于不能扣除的费用范围。因此,税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增值税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的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营业外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