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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在广州注册的企业经常为员工安排各种培训,以便员工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培训费用如何在企业汇算清缴中税前扣除?
基本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例外情况
1.高科技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财税〔2021〕63号
2.先进技术服务企业: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财税〔2014〕59号
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在员工教育经费中准确划分员工培训费用。不能准确划分的,准确划分后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余额,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财税[2008]1号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合格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分别核算和扣除。
——财税〔2012〕27号
4.核电企业:
核电企业为培训核电厂操作人员发生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税前扣除。企业应严格区分核电厂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和员工的员工教育费用,并单独核算。职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不得计入核电厂操作人员培训费用,直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特殊类型企业的全额免赔额员工培训费必须单独核算。这类企业可能既有按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有全额扣除的具体项目的职工培训费用,必须分开核算,不能混为一谈,否则只能按比例限额扣除!
税务提示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用范围规定;
根据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第三条第五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蔡健〔2006〕317号),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
1.入职和转岗培训;
2.各种岗位适应性培训;
3.在职培训、职业技术水平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派出员工培训支出;
7 .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费用;
8.购置教学设备和设施;
9.自学成才员工奖励费;
10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
11 .与员工教育相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是广州注册公司结算支付的相关说明。如需注册公司、代理记账、代理税务,请联系广州鼎鸟财税152-2126-548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