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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必须在每个企业年度终了时完成。很多会计合伙人还是不知道具体需要做什么工作。接下来,丁丁鸟为大家整理结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最终结算和支付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凡属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范围内,按经审计的决算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在减免税期内,还是在扭亏为盈期内,都应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般来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即每年5月31日前,纳税人需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如果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最终结算,逾期申报可能会导致罚款和滞纳金。
因此,最终结算是企业财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结算和支付的具体工作内容。
1.审核:检查企业每年申报的账目,检查已发生但单据未到的业务;
2.要做好纳税调整,提前确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3.准备企业报表和所得税申报相关材料;
4.如需提交审计报告,事务所需出具审计报告;
5.做好网上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准备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