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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1-10-11 11:28:58

公司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要经过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清算账户,如何在税务上缴纳增值税?



公司销售旧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1月1日前自行购买或者制造的,按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后购买或自制的,应区分:


(一)进项税额可抵扣、不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按3%的简易税率征收增值税,减按2%征收。


(2)对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自用并取得的固定资产出售,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3%的增值税。


(3)购买或自制固定资产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确认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方法减按3%减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发生简易法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出售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法征收增值税,税率为3%减2%。


(5)销售自用的其他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减按2%征收3%的增值税。


旧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1.转出固定资产:


借款:清理固定资产。


累积折旧


贷款:固定资产。


2.缴纳相关税费:


借款:清理固定资产。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收到销售价格:


借:银行存款。


贷款:固定资产清算。


4.确认清算损益:


借款: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算。


贷款: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