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原标题: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有哪些材料和注意事项?
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需要哪些材料和注意事项?钱百顺财税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需要的材料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所需材料
1.填写相关表格;
2.《批准证书》份由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深圳商务局签发的有效期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4.调度企业
行业所在国家(地区)登记机关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5.与被派遣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聘书)(原件)及首席代表、代表简历(每名代表三张照片);
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者代表的,应当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7、《指定(委托)书》 ;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
9.除上述文件和证明(不含第五项)外,金融保险业还应提交资产和损益年度报告、章程及派出机构董事会名单。
二、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的注意事项
1.代表处不需要申请名称(代表处的名称结构为:国家外国企业名称代表处)。
2.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只能由代表机构的律师、代理人或者中国籍员工提出。
3.申请设立代表处,需要先网上注册,审批通过后当场提交材料。
4.代表处的一切事宜都在深圳市工商局办理(年检除外)。
5.代表处的新设或者变更,需要报纸公告。
6.代表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4人。
7.公证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以上是钱百顺财税边肖整理的外资企业在深圳前海设立代表处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介绍,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