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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眼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没有区别。事实上,并非如此。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至少,他们在股份回购上是不同的。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回购上有什么区别?千百顺总结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1、范围不同
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的评估权,而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还包括异议股东的评估权。但不同于且不限于前者,公司在其他情况下也可以主动回购。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连续五年应当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mdash,往往是大股东压迫小股东的手段。
(2)公司合并、分立、重大财产转让涉及公司结构和资产的根本变化,从而改变股东原有的投资预期。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份有限公司:仅规定股东因不同意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2、两者价值取向的差异:
有限公司:主要基于异议股东请求的被动股份回购。立法目的仅限于给小股东一个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退出机制,为其提供在资本多数决下免受不公平待遇的保护。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案例支持有限公司依约回购,尊重意思自治。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价值目标比较广泛,用于提高公司效率,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功能主要包括:
(1)可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2)防止恶意收购。
(3)在公司股市不好的时候回购股份,增强社会投资者的信心。
(4)有利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
(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6)股份回购也是国有股退出的重要方式。
3、两者后续程序上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
未来回购将进入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取得股东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后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转让或注销。
千百顺提醒您,在没有进一步规定股份的条件、程序、处置方式的情况下,股东退股权机制不是真正的股份回购。以上是为你总结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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