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作为一个离岸管辖区,以简单、有效和健全的监管方式为BVI公司提供适合国际舞台的服务而闻名。此外,BVI还可以提供各种现代高效的信托解决方案。除了典型的信任优势,这些解决方案还可以帮助客户制定继任计划、税务计划、保密、控制和集中资产。
在国际商务领域,许多客户会在多个司法辖区设立公司和开展业务。从公司治理、继承和控制的角度来看,他们倾向于将所有权集中在一个地方,有时是一个公司。BVI公司经常被用作其他商业利益的控股公司,考虑到BVI的现行信托法及其成本效益,在BVI信托中持有BVI公司的股份是实现所需目标的有效且通用的解决方案。
私募信托公司的股东必须是第三方,可以是委托顾问,如会计师、律师、财富规划顾问或其他委托的专业机构。通常私人信托公司的股份归BVI信托的受托人所有,设立BVI信托的目的是确保受托人履行管理私人信托公司的职责。
资产保护可以将财富归入单一的保护结构;
按子女整理股份和整体财富的继承权;
保护婚前资产不离婚;
保密性。
《2003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VISTA”):
英属维尔京群岛对受托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投资作出特别规定。根据先例规则“谨慎的商业人规则”,如果受托人拥有一家公司,他应该关注公司资产的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会出售资产以减少进一步的损失),并监督甚至参与公司的事务。这违背了一些客户的意愿。比如有的客户为了达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希望受托人长期持有家族企业,但又不希望受托人过多干预家族企业的经营,不希望看到受托人出售家族企业的股权。相应的,英属维尔京群岛颁布了《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Vista”)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信托选择适用该法案,一般来说,受托人将被禁止干预其持有的公司(BVI公司)的实际运营,公司的具体运营将交由公司董事负责。
根据VISTA,客户可以将其在BVI公司的股份作为财产授予人转让给信托。根据税务建议,财产授予人可以继续担任BVI公司的董事,在BVI公司的股份将由受托人持有,因此在财产授予人去世后,这些股份可以无需遗嘱认证程序进行转让。VISTA的受托人之一必须是经过认证的BVI受托人或BVI私人信托公司。
VISTA禁止受托人干预BVI公司的管理。除了一些预先指定的情况,这意味着董事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不受受托人相互冲突的目标的约束。如果公司宣布将向信托支付股息,它将在财产授予人意向书的指导下,根据信托条款向受益人分配股息。
Vista的另一个优势是《董事局规章》(“ODRS”)。ODRs使财产授予人能够在信托期间决定相关公司的董事。这使得财产授予人可以在BVI公司不再干预公司事务的情况下,决定谁将最终管理该公司,这对于确保家族企业的长期未来尤为重要。ODRs允许财产授予人建立任命、解雇英属维尔京群岛董事并向其提供薪酬的程序,这些程序即使在他们去世后仍然有效。
受托人只能通过VISTA Trust持有BVI公司的股份。但位于任何辖区的任何资产都可以归BVI控股公司所有,实现国际资产的集中化。
VISTA Trust是持有“高风险”资产的客户的理想解决方案。相比之下,标准信托的受托人往往因为管理和控制责任(如控制私人公司的股权和投机性投资)而回避这种“高风险”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