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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港交所发布优化境外发行人上市制度改革咨询摘要
更新时间:2022-09-27 16:24:58

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SEHK)于2021年11月19日公布了《关于优化简化境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议案》的咨询摘要。

改革意义

港交所上市总监陈怡婷表示,我们建议的改革将提升港交所作为全球企业首选上市地的声誉,为香港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机会,并有助于确保香港保持高水平的投资者保护。这一新的框架将为所有计划在香港上市的新一代国际和地区企业提供便利,并有助于我们有序和高效地处理重返亚洲第二次上市和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

重要变化

境外发行人上市制度修改后:

1.所有发行人将采用同一套核心股东保护级别,为所有投资者提供平等保护;

2.没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大中型中国发行人可以第二次上市,而不必证明自己是‘创新型行业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将低于现行规定;

3.拥有不同投票权和/或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符合条件的“豁免大众法华行人”和“非大众法华行人”可选择双重一级上市。

对于上市实体

联交所亦会就上市地位的改变发出指引函件,就联交所在下列事项上的做法,向二级上市发行人提供指引:

1.发行人证券的大部分交易从海外交易所转移到香港;

2.自愿转换到证券交易所进行双主上市;

3.从主要上市的境外交易所退市。

实施日期和文档下载指南

《上市规则》修订后的新指导材料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有关的过渡安排载于谘询摘要。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海外公司上市」网页亦会作出修订,以提供有关修订系统的最新指引。

尊敬的客户和读者可以下载联交所的具体文件,也可以在后台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由我们的专业顾问发送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