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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公司注销未清算:【/h/】企业注销未清算,债权债务如何解决?
请参考:广东高院关于企业法人解散后的诉讼主体资格及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清算义务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的注销登记手续时,虚构该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已清结的事实,导致该企业法人被注销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该...其他回答:1。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性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企业法人是依法清算和注销前的当事人;依法不清算即被撤销的,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投资者为当事人。因此,公司注销未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s2/】公司注销未清算:【/h/】有限公司注销未清算,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S2/】
承担。公司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展开全部其他回答:被注销股东的受益人将接管处理
【/s2/】公司注销不清算:【/h/】公司注销不清算,被注销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因此,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其他回答:可以说上海、北京高院都有专门的解释。然而,各地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各不相同。比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认为可以主张,但需要全体股东集体诉讼,或者法院在部分股东起诉后增加其他股东。
【/s2/】公司注销不清算:【/h/】公司注销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S2/】
公司被吊销执照而不及时申请注销的,则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处罚与罚款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展开全部其他回答:时间自动取消,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大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留7年并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对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影响:部分认为“注销”要花钱,要经营相关单位。如果吊销营业执照节省时间,有些企业甚至将“吊销”作为一种“自由”。因此,市场上的一些企业采取故意不参加年检等方法,例如,工商部门将吊销营业执照,这种行为的做法往往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第一,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对违法企业的责任和个人责任,自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经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中对法定代表人的管理也规定:对于非法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的,追究非法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且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业务。二、企业股东或者有限公司股东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企业承担连带债务。三、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如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即交回原登记机关,公安机关可以协助收缴。未经批准的经营活动,没收营业执照,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信息不良企业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将被记入警示信息数据库的业务部门。对于投资者来说,对交易对象和消费者的市场调查不可能长期消除。
【/s2/】公司注销未清算:公司不注销或注销不当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这里的法律风险是公司有外债。如果公司没有外债,就没有所谓的风险
第二个意思是,这里的风险是指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法人还是股东承担。因为在公司不注销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有外债,无论是股东还是公司法人都要承担责任,风险只能在自己身上称之为风险,不能在别人身上称之为风险。
我们来谈谈民事执行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民事执行当事人变更和追加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全面规范了法院变更民事执行追加当事人的行为,包括变更追加瑕疵投资有限合伙人、非法撤销企业清算负责人等。
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未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投资者,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债务,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和投资者为执行主体,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务的,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其股权,申请遗嘱执行人依照公司法变更或者增加原股东或者承担出资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遗嘱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务,且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而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作为遗嘱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作为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被停业等解散事由出现后,其股东、投资者或者主管机关无偿接受其财产,导致无遗赠财产或者遗赠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遗嘱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股东、投资人或者主管机关为遗嘱执行人,并在受理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而未进行清算的,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承担清偿被执行人债务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增加第三人作为被执行人,并在承诺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记住一个大原则,请在注销前结账,否则就永远挂掉。
同时,在撤销过程中,应更多地关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a)民事责任
1.清算组阻碍清算的侵权责任
A.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且未清偿的,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权利。
B.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主张。
C.清算组在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和债权人可以追偿。
2.阻碍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赔偿责任
A.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灭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B.公司的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因未及时履行义务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公司解散后,因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未依法清算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并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的,由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的股东和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对第三人补充连带责任的承诺
未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5.区分内部责任
上述人员两人以上,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承担民事责任,主张其他人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行政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了清算组的行政责任。清算组作为公司特殊时期的责任主体,除民事责任外,还可以承担行政责任,这种行政责任独立于公司。但同理,清算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民事赔偿优先。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关于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规定清算人、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负责的清算人,在清偿债务前,隐匿财产、在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上作虚假记载或者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s2/】公司不清算注销:公司不清算直接注销公司,是否真的没有必要偿还公司债务?
这个问答是关于工商注销手续的概念。公司不清算是不可能直接注销公司的。不经过清算和报的公司不能注销(简单注销除外)!
是注销公司法人债务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公告并不真的叫公告,也不具有约束他人的效果。民事主体公告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自我宣传和公告,普通媒体广告的法律功能一般是要约邀请,另一种是信息传递的法律行为。此时公告只是一种依法作出推定信息并交付给被通知主体的行为模式,实际上并不能交付给被通知主体。所以,如果能以某种方式交付,公司就不应该以公告的形式交付,只有在没有其他方式的情况下。这是因为如果不公告,被公告的主体能够或者应该能够知道公告和公告的内容。只有在证明其他有效方法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而且由于公告的送达是播音员的单方意思表示,公告必须对第三方具有约束力,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公告,只是播音员自身对外信息的公告,可以起到约束当事人自身的效果,但不能约束第三方。公告的送达不具有通知债务人和保证人的效力,诉讼时效也不因公告人的公告主张中断而取得中断效力。所以,即使在报纸上取消公告,公告也不是不必履行偿债义务的必要条件!
编制清算报告的前提是对公司主体的资产、债权、债务特别是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履行还款义务。实际工作中,公司法人注销前,需要对公司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清偿全部债务,并编制清算报告,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清算报告作出是否注销债务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看到清算报告,就不会也不能为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所以题目中提到的“公司不清算直接注销公司”的实际工作是不能出现的!
如果一个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就不属于公司注销的概念。破产清算另说!
公司注销时,公司清算是法定程序,准备清算报告是公司注销的必备条件。没有清算公司主体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注销!
是公司取消业务的前提条件。但是,即使在注销前依法在报纸上公布,也不是逃避债务的条件。
即使有隐形债务的公司被注销,其股东仍将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超出法定限额的除外!
【/s2/】公司注销不清算:如果公司不经通知不经公告不声不响地注销,公司债务由谁承担?[/s2/]
公司注销意味着公司主体消失,公司债权人将没有办法主张债务。因此,公司一般不会在没有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取消。
公司在未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下撤销公司主体的,公司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在撤销前向股东主张赔偿,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