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第7号通告登记的内容
1.规范的主体
境内居民(包括境内机构和境内居民)。实践中,中国企业创始人、其他中国自然人股东(包括天使投资人作为自然人)、中国企业上市前已行权员工的ESOP激励等。都需要处理。
2.规范行为
境内居民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内的直接投资。
3.注册内容
(一)境内居民个人信息;
(2)在中国的合法资产或权益信息(即“VIE公司”);
(3)3)SPV(通常是海外“BVI公司”)的信息。
4.注册时间点
大致步骤为:设立内资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3354,设立中国及自然人控制的一楼SPV——,办理37号3354号文登记的回报投资。
登记37号通告所需的资料
37号文初始登记,通常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书面申请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股书等。);
4.境内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如企业尚未成立,提供股权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5.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拟投资、融资的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6.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