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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公司个人股权转让,九点注意!
深圳注册公司个人股权转让是个人向其他个人或法人转让股权的行为。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原股权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新转让资本的原股权价值以转让金额与相关税费之和确认。下面就从钱百顺财税介绍一下个人股权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以供参考。
1.个人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股权转让方,扣缴义务人为受让方。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情况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3.股权转让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次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个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应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即股权转让收入的纳税人应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5.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发生后次月15日内。
6.界定股权转让行为时点有六种情形:
1.受让方已支付或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2.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
3.受让人
乙方已经开始行使权利;
4.国家有关部门的判决、登记或者公告生效;
5.《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已经完成;
6.有税务机关认定的股权已经转让的其他证据。
七、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会议纪要等有关股权事项变动的资料。
八、被投资企业股东发生变更的,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包括股东变更信息在内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条。
九.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