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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否更接近普遍采用GCC商标法
更新时间:2020-12-01 15:26:58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倡议,旨在使整个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商标使用标准化。但是,这项立法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而且拖延使一些人怀疑商标法最终是否会被所有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所采用。

巴林政府于2014年2月批准了统一的GCC商标法(第6/2014号立法法令),但该条款直到2016年5月29日才生效。

科威特于2015年12月实施了自己的立法,沙特阿拉伯成为第三个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该条款自2016年9月27日生效。卡塔尔还采取了采取《商标法》所需的初步步骤,但尚未采取行动。通过任何官方实施规定。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统一的系统,例如,列出商标的定义,多类申请的程序,与排他性有关的问题,以及确定可用于侵权的严厉处罚。但是,《商标法》并未建立一个统一的注册机构,因此注册必须继续在每个国家独立进行。

在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三个国家中,最常提出的问题是注册成本问题。《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颁布后,科威特和巴林都大大增加了商标申请和续展的成本。在科威特,初次申请的费用增加了1000%以上,达到约1,035美元;而在巴林则采用了温和的400%以上的增长,达到1,725美元。2016年9月,沙特阿拉伯延续了这一趋势,将其商标申请费提高了10倍,达到800美元。

阿曼和阿联酋尚未宣布以现行形式实施《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的任何立法,这表明要全面建立《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还有许多路要走。延迟的原因尚不清楚,但至少有一种可能的解释是,阿联酋,特别是正在等待看看希望保护其知识产权的公司实体在颁布自己的法律之前如何应对科威特,巴林和沙特阿拉伯增加的成本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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