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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的义务
更新时间:2020-12-01 15:35:20
    (一)缴纳年费的义务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专利年费采用累进制,应缴纳的专利年费的数额是逐年增加的,其目的是为了平衡专利权人所获得独占权与公众之间的利益,促使专利权人将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付诸实施,防止产生滥用专利权而损害一般公众利益的弊端,也有利于缩短经济价值较低的专利权的有效期。

    (二)公开发明创造的义务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以专利书面形式将受保护的技术方案和盘托出。如果发明创造未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充分公开,对于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将被驳回;对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方案,则可能被宣告无效。尤其是当专利权人指控他人侵权时,被告方常常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其理由之一即可能是因为专利文件公开不充分致使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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