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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需要交税吗?
更新时间:2021-10-01 15:59:27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没有馅饼。虽然天上掉馅饼真的很少见,但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偶尔能获得意外收入的事情,从收到网络红包到收到房产。今天,边肖将向大家详细解释这两种情况:


1.收到网络红包要交税吗?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含网络红包),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但企业赠送的优惠券、凭证、代金券、有价格折扣或折扣的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1)网络红包:不仅有现金网络红包,还有各种消费券、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2)企业发放的中奖网红包,中奖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销售折扣或打折网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公告》所称“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友相互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之间互赠的礼物(包括网上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当我收到免费财产时,我必须交税吗?


产权人将该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应当按照该房屋赠与所得的“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捐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负有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赡养人或者扶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的,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随着国庆假期的临近,家人朋友的聚会会越来越多,大家可以放心地抢红包啦!红包收入不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