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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使用权转让,另一种是所有权转让。
转让过程中,除双方按转让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外,转让方还应按转让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和城建税。仅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并按转让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转账金额计算的应纳营业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转让所有权时,根据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根据其摊销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相关费用和应纳营业税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并将转入的净利润和亏损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无形资产交换为其他非货币资产的,按照购销合同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无形资产转让方除了按转让金额缴纳营业税外,还可以将消费税作为交换的货物,根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及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体现价外还是价内增值税。无形资产转让所得,在扣除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和无形资产所有权转移时的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转让前应充分考虑不同转让方式的企业税负,使整体税负最小化,转让净收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