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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合同节税筹划的内容有哪些?明白了吗?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利益共享模式、节能量保证型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今天,丁丁伯德为大家整理了能源管理合同节税筹划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能源管理合同的税收优惠。
1.政策参考:《关于加快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
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在共享节能效益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服务机制。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首次明确了节能服务业的多税种配套政策。
2.政策参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有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明确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2011年1月1日起,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可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可在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的前1-3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第4-6年,按25%的适用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节能服务公司在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如从事其他税收政策不同的项目,应单独计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项目的收入和扣除额,合理分配企业的期间费用;不单独计算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总结:在能源管理合同的节税规划中,首先有哪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然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规划。
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
节能服务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节能利益共享合同能源项目,因此必须是节能利益共享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
1.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2.节能保证型。
3.能源成本托管。
4.融资租赁型和混合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