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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是否包括视同销售收入?还是只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实施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视同销售(营业)收入。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企业的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