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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增值税这个话题备受会计人员的关注,也是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掌握的税务内容。今天,丁丁伯德为大家整理了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内容。快来看看。
增值税进项税和销项税。
1.进项税: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乘以适当税率后的增值税。
2.销项税额:当期销售总额(不含税)乘以相关税率后的增值税。
3.两者的关系:进项税是指买方应该承担的税,收货人需要连同价款一起支付给供应商。
相反,销项税实际上是卖方为帮助买方而支付(收取)的税款,即这部分税款已经包含在销售金额中。
企业需要在账户中设置两个明细账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行核算。而且,本期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是销项税额减去认证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有哪些?
符合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只有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务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农产品收购发票;
5.农产品销售发票;
6、代扣代缴税款凭证;
7.道路、桥梁和大门通行费发票;
8.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