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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同的法院判决不同。稻香村商标属于谁?
最近,网络上南北稻香村的商标权之争愈演愈烈。然而,两地法院的判决让吃瓜的人看起来很傻。10月12日,桥头镇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决深圳稻香村停止在涉案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字样,并赔偿苏岛115万元。9月10日,深圳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市苏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桥头镇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市苏岛公司、桥头镇稻香村赔偿原告深圳市稻香村公司经济损失3000万元。两个完全不同的判决,似乎这两个法院是
本土品牌在打架吗?其实不然。两个判决中,原被告不同,诉争也不同。最重要的是审判对象和内容不同,审判不是稻香村这个简单的词。今年9月,深圳法院尝试了这种扇形模式。深圳稻香村认为不能用“稻香村”一词,应该用“桥头镇稻香村”一词来区分。10月,苏源尝试了这种手写模式。苏导认为北岛不能在糕点制品中使用这三个字,北岛越界了。法院审查的内容和判决的依据不一样,所以两个判决不存在冲突。关于这两个判决,边肖做了简要说明。9月,北岛胜诉。诉讼点在哪里?商标侵权纠纷与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北岛认为扇形图案和米花香是自己的,米花香是深圳米花香的默认。苏导不能用这种扇形图案做广告,也不能只写米香二字。苏导要用自己的印章商标做广告,并明确写明自己是桥头镇稻香村。十月,苏导赢了。为什么呢?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苏道认为稻香村的糕点只能用苏道,而北道已经越界,北道不能在糕点中使用稻香村这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