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 公证人员教你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12-01 15:14:15
来源:聊城晚报
现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但是,在知识产权类诉讼中,因为侵权证据不易固定留存等原因,导致知识产权维权存在维权成本高、举证难等困境。而“证据保全”公证作为破解这些困境的一项利器,被广泛认同和使用。
所谓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某商贸有限公司是生产整理箱等日用品的生产厂商,该公司申请注册了XXX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用于所生产的产品,该品牌产品在市场上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该公司近期发现市场有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仿冒产品出现,经市场调查,发现省外某公司正在销售仿冒其品牌的商品,商品外包装上使用了与该商标相似甚至完全一致的图案或文字,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
为了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7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承办公证员随同申请人前往侵权行为地办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发现侵权人采取“打游击”的方式,销售店面没有张贴任何字号,销售的对象仅限于“熟客”,对于陌生买家异常警惕,这给公证保全行为带来很大的难度。
针对上述情况,申请人委托当地人以“团购批发商”名义对涉案假冒商品进行购买,通过微信付款后取得相应的销售凭证,以上过程全程在公证员的监督下完成。
另外,公证员还对涉嫌侵权的店面拍摄了照片。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申请人将支付凭证进行截图并打印。随后,将所购的商品带回公证处,分别进行拍照并予以封存。公证处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公证人员帮助该公司收集固定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牢牢占据了证据优势,与侵权人协商处理时始终处于主动地位,也很快获得侵权人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