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更新时间:2020-12-01 15:16:00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7条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必须有侵害事实
侵害事实是指侵害了他人有效的专利权的事实。即该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行为人擅自实施该专利才构成侵权。如果行为人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或者已经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或者被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的专利,均不存在侵权事实,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对象,属只是已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但尚未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该项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前,也不发生专利侵权行为。
2.必须有侵害行为
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未经许可实施了他人专利的违法行为。侵害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对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和对专利方法的侵权行为两大类。例如,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产品的行为,或者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行为等。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可见,是否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判断行为人侵权与否的重要标志,是构成专利侵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结果,会占领本来属于专利权人的市场,给专利权人带来一定损害,所以构成专利侵权。非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就不是专利侵权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经专利权人请求后应停止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