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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开始时收取的发票数量为25张。如果还不够,可以申请增量或者版本增加。
增量:适用于金额较低但发票金额较大的公司,如小店。
附加版:适用于客户单价较高、金额较大但开票金额相对较小的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不得购买和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完善,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不能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计算。
(二)未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等相关增值税纳税信息数据的。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纳税信息的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尚未改正的: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税务机关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购买专用发票;
3.向他人借用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虚假发票;
5.未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
6.未按规定保存专用发票的;
7.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买、使用和保管的;
8.不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4)销售的商品全部属于免税项目。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含视同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按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