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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生产或贸易企业进口出口货物应按规定缴纳关税。那么关税构成是如何以应税价值计算的呢?
关税构成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关税构成应税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应税价值=(关税价值+关税金额)÷(1-消费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部分应纳税额×消费税税率。
应税价值的构成是什么?
组成计税价值是指根据计税价值应包括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值。目前我国大部分产品都是按包括转让税在内的实际交易价格征税。但由于部分产品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没有实际成交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难以一次性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包括税金在内的法定应纳税额计算税金。
例如,对委托加工的产品征收增值税。同类产品没有销售价格的,应当按照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允许从材料成本和加工费中扣除的税额应当扣除)和利润计算组成计税价值的税额。
附件:进口关税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进价+关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