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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增值税优惠中的免、免、减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1-10-03 10:02:08

我们在解读增值税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时,经常会遇到“免”“免”“减”这样的字眼。很多朋友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接下来,丁丁·伯德·边肖将向您展示免税、免税和减税的区别。来看看吧!



免税的含义及注意事项介绍。


增值税免征:对增值税纳税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销售时免征相应的增值税。


比如鲜肉蛋制品流通环节的部分增值税免征,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注:购进货物、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免征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免责的含义及注意事项介绍。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计算应纳税额未超过限额的,免征增值税。


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享受增值税免税。


注: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期增值税发票累计销售额低于免税标准前,暂不征收增值税。假设当期累计代开票销售额已超过豁免标准,则当期所有代开票销售额应一起评估。


还原的意义及注意事项。


直接减征: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销售时计算应纳税额的,享受相应的减征待遇。


例如,当纳税人出售他们已经使用的不可抵扣或可抵扣的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税率应由3%降至2%。


注:增值税税率由3%降为2%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