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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电梯包括运营方的租赁发票如何开具?
更新时间:2021-10-11 11:28:51

我公司将施工电梯出租给其他公司,并配备相应的操作人员。过去,我们习惯按“建筑服务*机械租赁费”开具发票。但目前甲方要求我单位按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开具发票,税率为9%。这张发票合规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及辅助服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提供经营者的,应当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此外,根据《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第四章,在划分建设工程一般设备安装的设备材料时,将电梯作为施工设备。


因此,如果贵公司与运营商租赁施工电梯,将按“施工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说明》附件1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和装修,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的安装,以及工程作业的其他经营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维修服务、装修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其中,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或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安装或安装与建筑物连接的各种设备或柱子、作业平台,以及各种窑炉、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综上所述,允许你公司通过提供租赁施工设备和提供作业人员的方式开具“施工服务*工程服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