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会员注册
您的电话号码仅用于注册登录,我们采用SSL加密技术,确保您的信息安全,请放心提交。
如果企业发生的费用与收入有关,属于合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包括:
税前扣除凭证按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为核算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费用而制作的原始会计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等事项时,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证明费用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务票据、完税凭证、付款凭证、分割票据等。
企业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已经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企业发生的哪些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常见类别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属于公司经营费用。即使这些费用有合规票据,也不一定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个人教育费用、个人所得税费用以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二是应开票而未开票或与发票不符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第三,所有未经批准的储备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四是税收法律法规有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超出或超过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实际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第五,滞纳金、因接受有关行政机关处罚而缴纳的罚款、罚没财物损失不得税前扣除(如因消防、环保原因造成的罚款或不达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