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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全年一次性奖金涉及的捐赠税如何扣除?具体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1-10-12 13:53:33

近日,有粉丝在后台向丁丁鸟提出了一个问题,称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不知道涉及的捐赠税如何扣除,今天就给大家详细解答。



问: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涉及捐赠的个人所得税如何扣除?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捐赠用于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收入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是指个人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其所得用于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


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立法精神,个人获准税前扣除的对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属于当期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未支付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入其他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后续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抵扣,当期捐赠也不得从上一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追溯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从公益捐赠发生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公益捐赠发生在2019年1月,则应在2019年1月计算扣除本人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计算,即扣除公益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可扣除的标准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30%计算,超过30%的按30%扣除,不超过30%的按实际发生扣除。而不是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