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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老有所养多了份保障,但享受政策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更新时间:2021-10-26 10:26:10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人们一直把尊老作为一种责任和行为准则,社会也非常重视尊老。自2021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0号)正式将赡养老人纳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该注意什么呢?今天,边肖带大家继续学习。

扣除范围:

纳税人供养子女已经死亡的60周岁以上父母和60周岁以上祖父母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纳税人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不应超过每月1000元。

分配方法:

包括由被抚养人平等分摊或约定分摊,或由被抚养人指定分摊。指定或约定分摊的,每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分配与约定不一致的,以指定分配为准。

扣除方法:

采用定额标准扣除法。

扣除科目:

第一,所有有抚养义务的孩子。《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他们是孙子女,孙子女有赡养义务。

申报操作: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交税】-【专项附加扣除报告】-【选择【扣除年度】-点击【赡养老人】。

2.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3.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

选择被赡养老人与我的关系;填写被赡养老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国籍和出生日期;完成后点击【保存】。

4.选择[分配方式]-[独生子女]。

5.选择声明方法。

东莞大朗公司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收益年度自行申报】方式进行登记。

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在申报时扣除。

热门问答:

问题一:纳税人父母年满60周岁。扣除赡养老人时,是否可以按双重标准扣除?

答:不是,扣除标准是根据每个纳税人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来计算的。只要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老年人数计算。

问题二: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没有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赡养叔叔、伯伯的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答:不是,家属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经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

问题3:赡养岳父或岳母的费用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吗?

答:不是,家属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已经去世的60岁以上的祖父母。

问题四:对于父母离异后再婚的独生子女家庭,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家庭重组。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一方除纳税人供养外没有其他子女,纳税人可按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况外,不能按独生子女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应注明与被抚养人的关系。

问题五: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答:双胞胎不能按独生子女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所以每个孩子不能单独享受2000元的扣除。

问题6:不是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去世了。老人独生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扣除2000元/月?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其他兄弟姐妹全部死亡的,第二年可以按照只养一个子女2000元/月的标准扣除。如果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21年1月1日前已经去世,将选择作为“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的扣除标准;如果纳税人已经填写为“非独生子女”,申报信息可以修改。少享部分如果1月份作为非独生子女扣除,可以在下个月领工资时扣除。

问题7:60岁以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全部死亡,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扣除?怎么判断呢?

答:只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没有其他孙子女或孙子女共同抚养,纳税人可以按独生子女扣除。如有其他孙子女与纳税人共同抚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不能按独生子女扣除。

问题8: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没有能力赡养父母,剩下的孩子可以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吗?

答: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由兄弟姐妹共同分担,每人分担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其中一人不得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问题九:非独生子女由父母指定或者由兄弟协商,某个孩子最高能扣2000元吗?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21〕41号),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金额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因此,非独生子女不能通过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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