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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9月起,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征收方式缴费时间有新
更新时间:2021-11-29 10:10:49

注意!9月起,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征收方式缴费时间有新

注意啦!9月份开始,个体工商户社保费征收方式缴费时间有新变化了。

小编从深圳人社了解到, 自2019年9月1日起,深圳市区(不含惠东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将启用坪山新区税务集中版城乡居民两费征缴软件征缴,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将纳入税务征收系统征收。

缴费渠道

2019年9月1日起,征缴软件上线后,原人社(医保)部门手机APP端缴费功能停用,缴费人可通过委托代征银行协议扣款(原银行扣缴协议继续有效)、委托代征银行柜台收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支付宝(税务端)、税务总局坪山新区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征收

个体工商户2019年8月(含)之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原代扣代缴银行在8月底实施扣费;2019年9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税务征收系统征收,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于次月征收,即2019年9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于10月征收。个深圳外资公司注册收费体工商户2019年8月(含)之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于2019年10月1日起进行缴纳。

关于深圳体工商户社保费征收方式缴费时间都了解完毕了,希望我的文章可以真实的协助到大家解决一些问题,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网站中咨询客服人员,或者在网站给我留言我都会给大家一一解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