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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月缴纳附加税费的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2021-10-11 11:28:49

企业缴纳的附加税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上月计提缴纳的附加税如何核算?



如何对上月缴纳的附加税进行会计分录?


1.企业上月计提附加税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收和附加费-城市维护和建设税。


税收和附加费-教育附加费。


税收和附加费-当地教育附加费。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付税款-应付教育附加费。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上月缴纳附加税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付税款-应付教育附加费。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款:银行存款。


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税收专门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城建税是附加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和计税基础,而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为基础,实际缴纳的税款之和是计税依据,遵循“两税”并征。因此,城建税的申报时间和缴纳时间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同。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征收,同级教育部门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的预算外资金。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征收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用于补充地方教育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