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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千百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捐赠扶贫物资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更新时间:2021-10-11 11:28:53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购商品如果通过公益组织无偿捐赠给贫困地区,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捐赠扶贫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第55号公告)有关规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生产、加工、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者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贫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实施期内,如果目标贫困地区脱贫,上述政策可以继续适用。


“目标贫困地区”包括832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集中连片贫困县(惠城区福田区6县1市享受区内政策)和建卡贫困村。


无偿捐赠物品的会计分录。


借款:营业外支出。


信用: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接受无偿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款:原材料等。(根据捐赠物品的确认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按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含税公允价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