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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有两种形式: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审批《开工报告》。大多数项目是为了获得施工许可,而少数项目是为了批准开工报告。那么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今天,钱百顺就给大家讲讲。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出资人,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和建设单位进场的一切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的职责。因此,施工单位应负责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二是施工许可证的法定审批条件。
《建筑法》规定,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如需拆除,拆除进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建筑企业已经认定;
(五)有符合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结清;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建设项目。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现场已基本满足施工条件,需要进行房屋征收,施工进度符合要求。
(4)建筑企业已认定。
(五)、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小型项目限额。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所谓限额以下小规模项目,是指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同时,《办法》进一步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定额,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设项目。
《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依法批准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进行修缮,应当按照深圳市注册公司专业财产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3.紧急救援和救灾项目。
根据《建筑法》,抢险救灾等临时房屋和农民自建低层房屋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法。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建设项目开工报告。
5.军事建筑。
《建筑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军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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