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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税法规定,每年完成汇算清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纳所得税额少于预缴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
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退税的会计分录。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预缴税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重新分配利润: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退还多付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期间内,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以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为依据确定当年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退税款。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分次扣缴税款;需要结算支付的,应在取得收入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结算支付。扣缴和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于每月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结算和支付应在次年3月31日之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