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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铁路运输企业,在提供运输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何规定适用税率?
铁路运输增值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增值税税率为: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为17%。
(二)提供运输服务和邮政服务的,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劳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为3%。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原17%和11%的税率,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或进口货物。如果原税率为16%,税率将调整为13%;原税率为10%的,税率调整为9%。
因此,铁路运输增值税税率为9%。
火车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取得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客运进项税=票面价值÷(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