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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依法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依据。在会计核算中,应通过税金、附加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进行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缴纳城建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款:税金及附加。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实际上交时,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款:银行存款。
税费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什么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业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特殊用途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税收专款专用;它属于附加税。
城建税计算公式。
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实行免、退税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留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行政区域的不同,设置三种比例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县、镇的,税率为1%。
城市建设退税会计分录。
收到的城市维护建设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方: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核销前应计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信用:税金及附加。
往年损益调整-税金及附加。